提举弓箭手司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时,置于沿边各路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组织、训练、赏罚之事,设提举弓箭手为长官。哲宗元符三年(1100)罢,徽宗政和五年(1115)复置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时,置于沿边各路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组织、训练、赏罚之事,设提举弓箭手为长官。哲宗元符三年(1100)罢,徽宗政和五年(1115)复置。
官署名。北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,用司马光言,以比部之事归户部,设凭由、理欠、勾覆等案掌之。三年罢,其事复归比部。
少傅之别称。即少傅。宋代杨万里《诚斋集四九·贺张魏公少傅宣抚启》:“恭审召升亚傅,命抚征师。”参看“少傅”条。
西汉末年反王莽军头领于匡自称辅汉右将军。参看“辅汉左将军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(1407)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具体职掌不详。洪熙元年(1425)与典察右、前、后署分别并
官名,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参赞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会福总管府,掌江淮地区大护国仁王寺田产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七年(1290)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见“上将军”。1、军官名,古时将官分上将、次将、末将,上将为武官中最高的将官。《孙子·地形篇》:“料敌制胜,计险阨远近,上将之道也。”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陈王使使赐田臧楚令尹印,使为上将。”上将即主
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置司真定(今河北正定) ,监治真定、保定、顺德、广平、彰德、大名、怀庆、卫辉、河间等路。二十四年,移司于大名路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礼部仪凤司,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事。置署令、丞、管勾各二员。官署名,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始置,秩正七品,后升为从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