掖庭局令丞
官名。隋于内侍省置掖庭局,设令、丞各二人。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,掖庭局改为掖庭署,参用士人。唐复为掖庭局,属内侍省,掌宫人簿籍,设令二人,从七品下;丞三人,从八品下;宫教博士二人,从九品下;监作四人,从九品下,属吏有书令史、书吏、计史、典事、掌固。金亦置掖庭局令丞,为掖庭局的正副主官,属卫尉司,与给事局分掌皇后宫事务。
官名。隋于内侍省置掖庭局,设令、丞各二人。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,掖庭局改为掖庭署,参用士人。唐复为掖庭局,属内侍省,掌宫人簿籍,设令二人,从七品下;丞三人,从八品下;宫教博士二人,从九品下;监作四人,从九品下,属吏有书令史、书吏、计史、典事、掌固。金亦置掖庭局令丞,为掖庭局的正副主官,属卫尉司,与给事局分掌皇后宫事务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职方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 (公元620年)改为“职方员外郎”见该条。
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秩均为从八品上。
官名。北魏置,秘书省属官。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下。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,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熊渠番上者,分配之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命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
官名。清初各府之佐贰官,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。顺治三年 (1646) 裁。
官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至元二十八年(公元1291年),以户部万亿宝源、万亿广源、万亿绮源、万亿赋源四库钱币事繁,置四库照磨兼架阁库管勾一人,主管四库文书,照刷卷宗及收藏簿籍等事。
天子。《尚书·说命中》:“树后王君公,承以大夫师长。”疏:“树,立也;后王,谓天子也;君公,谓诸侯也。”君主的称号。《尚书·说命中》有“树后王君公”之语,疏:“后王,谓天子也。”
官名。清末新设机构局之副长官,协助局长管各局事。也有只设局长而不设副局长者。
见“军机大臣”。
官名。即太子诸率所领亲卫、勋卫、翊卫府左、右郎将,唐高宗永徽三年(652)改,显庆元年(656)复名郎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