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饮丞
官名。金置,为太子属官,正九品,与令共掌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詹事院》。
官名。金置,为太子属官,正九品,与令共掌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詹事院》。
官名。民国三年袁世凯统治时期设置,隶属巡按使(后称省长),为一道的行政长官。袁世凯把一省分为数道,其长官称道尹(原先称观察使),管理本道所辖各县的行政事务。不久即废。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
官署名。清朝湖南之铸钱局。顺治四年(1647)设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长沙府同知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 西晋惠帝(291—306)时拓跋猗㐌置。无员限。北魏建国后未设。
官名。即光禄少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光禄少卿。
官名,汉三公府置清诏掾,掌奉命出使某地察举诏书指定的事。在府称清诏掾,出使时称清诏使。《风俗通》:“汝南周勃辟太尉清诏,使荆州。”《后汉书·范滂传》:“时冀州饥荒,盗贼群起,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司长官,掌杖、鞭、徒、流、死五刑的判决与执行。下设小刑部下大夫、小刑部上士、小刑部下士以佐其职,领司刺上士、乡法上士、遂法上士、稍法上士、县法上士、
官名。①北周“司城中大夫”省称。②即唐朝兵部职方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职方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职方郎中为司城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。
官名。见“织室令”。
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为监察委员会,设监察委员五至七人,其主要职务为清查村财政及举发执行村务人员的弊端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总核承政厅事务,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