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戎隶中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戎隶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戎隶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县尉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七《县尉为少仙》: “杜诗有《野望因过常少仙》一篇”,“蜀士注曰:‘少仙应是言县尉也。’”
清朝吏部奖叙制度。指官员有功,登记备考之例。凡文武官员著有勋绩,须交吏部或军机处存记其名,遇缺奏请任用。官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。记名和进等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二等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正二命。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西汉时三辅各置都水官,京兆设都水长、丞,左冯翊设左都水长、丞,右扶风设右都水长、丞,分掌三辅地区水利。因为水利相通,故三辅虽各有都水官,有时必须协同管理,于是以“领护三辅都水”官总掌之。《汉书·
宋代称临时派往州县巡视的监察御史为外任御史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灵台局”、“灵台丞”。官名。北齐太史署令所属,掌天文观候。
官署名。辽朝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,有冤者到钟院击钟,以达于皇帝。始置于太祖时,穆宗时废,保宁三年 (971),景宗下诏恢复,并铸钟刻诏,说明所以废置之意。官署名。辽太祖神册六年置,民有冤可击钟使皇上知道
官名。见“左右旅贲率上士”。
①武官名号。东汉初年有征虏将军祭遵。② 官名。三国、魏、晋、南朝宋、齐、梁及北魏为武官,亦作为高级文职官员的加官。三国魏、晋、南朝宋为第三品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智威、仁威、勇威、信威、严威等
官名。北齐置,为三京县令之一,参见“邺县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