捷报处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所属机构。凡各省由驿站驰奏之摺均经本处转递奏事处入奏。凡军机处“寄信”批摺亦由此加封发递。司官无定额,由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等任职。下有差官四十人,负责递送文件。此外,各省派有驻京提塘官十六人,掌递本省与各部院来往文书,以及领送颁给本省官员之敕书与印信。
清代兵部所属机构。掌递送文件,各省驿递奏折及批回的奏折和军机处寄发的谕旨,都经捷报处递送。无额定人员,由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笔帖式等在捷报处办事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所属机构。凡各省由驿站驰奏之摺均经本处转递奏事处入奏。凡军机处“寄信”批摺亦由此加封发递。司官无定额,由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等任职。下有差官四十人,负责递送文件。此外,各省派有驻京提塘官十六人,掌递本省与各部院来往文书,以及领送颁给本省官员之敕书与印信。
清代兵部所属机构。掌递送文件,各省驿递奏折及批回的奏折和军机处寄发的谕旨,都经捷报处递送。无额定人员,由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笔帖式等在捷报处办事。
官名,隋初州置功曹参军事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功曹参军事为司功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炀帝改州为郡,改司功参军事为司功书佐。参见“司功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长官。简称江苏司郎中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即“太子中庶子”。
东汉以首都洛阳为东京,以西汉故都长安为西京,合称二京。
官名。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、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,又以他官参与其间,太宗时曾有参议朝政、参预朝政等名义,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其后或曰‘参议得失’、‘参知政事’之类,其名非一,皆宰相职也。”
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丞。
清末地方驻防军,亦称巡防队。光绪三十三年 (公元1907年) 因为防军、练军及其他绿营、团练等杂项队伍章制不一,经过挑选,汰弱留强,凡年在二十以上三十五以下,身体强健者,一律按新军编制改为巡防营。每省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道武帝时,谒者仆射张济“以累使称旨,拜胜兵将军。”(《魏书·张济传》)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
官署名。明初置,掌御马。其官有司正,正五品;副司正,从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参见“荫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