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受官
吏名。宋朝客省、閤门司置,转勒留官后,理七选,许出官为县主簿、县尉。
流外官名。宋置于客省、閤门,承长官之命,办理各种事务。
吏名。宋朝客省、閤门司置,转勒留官后,理七选,许出官为县主簿、县尉。
流外官名。宋置于客省、閤门,承长官之命,办理各种事务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分曹侍御史之一,掌考课。晋沿置,为分曹御史之一。
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,谓之堂案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二品,设于成宗初年,掌曲先(今新疆库车)、塔林(今塔里木河)戍军。置都无帅三员,副元帅二员。后罢。
指官吏于本职之外所加领的其它官衔。汉朝凡侍中左右曹、诸吏、散骑、中常侍皆加官,所加或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将、都尉、尚书、太医、大官令至郎中,无员,多至数十人; 给事中所加或大夫、博士、议郎、掌顾问应对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司刑狱。
即“平尚书事”。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: 董厥由尚书令“迁大将军,平台事。”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良酝署置为次官,四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二员,正九品下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,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良酝署,增为四员,从七品。清朝置二员,俱由满人担
官名。战国置,为武官。《古玺汇编》第四七号: “左中军司马。”
官署名,指左中郎将署,其长官为左中郎将,掌左署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左中郎将”条。
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使司官员,协助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,分左参议、右参议,各一人,皆正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通政使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