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法左刺奸
官名,掌执法纠察。详“执法刺奸”条。
官名,掌执法纠察。详“执法刺奸”条。
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。三国魏始置,或说隶左尚书,设郎(郎中、侍郎)为长官。西晋因之,东晋康帝、穆帝以后省。南朝梁、陈复置,仍隶左民尚书。北魏前期直隶尚书省,以虞曹尚书为长官,设虞曹令等。孝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武伯中大夫”。
吏名。金朝置,设于司、府等官署,掌呈覆纠正本案文书之事。地位较一般吏人优越。贞祐二年(1214),始给月俸。吏员名。即“孔目”,见该条。
汉朝乡官。汉二年(前205)汉王刘邦令各乡置三老一人,称乡三老。需由年五十以上,有德行,能帅众为善者担任。官名,也称三老,战国时即置,到汉朝,三老有乡三老、县三老、国三老。以年高有德者担任,掌道德教化
见“经制使司”。
官名。为北魏中期由中散官中分化出来的专门掌管文书事务的中散官。任职于秘书省、侍御曹的称“秘书主文中散”、“侍御主文中散”。五品中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罢。参见“中散”。
即太子左右卫率府所统勋卫府及勋府卫士。详见“勋卫”。
见“治中”。官名,汉置,也简称治中,为州佐吏。在司隶校尉则称功曹从事,在其他十二州则称治中从事,掌州选署及文书案卷众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郡》。其后,晋和南朝梁沿置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·州》、《隋
官名。亦称“尚膳”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员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,共三十五人,隶属于总领。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酒席之事。雍正元年 (1723) 定授三等侍卫六人,蓝翎侍卫七人,称“饭上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