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唐朝十六卫之左骁卫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除府字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三十三年 (1694)设。掌本院官员吏役俸饷及马驼草料稽核奏销等事。与左司共设郎中一人,掌左司印,本司另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。
又作牌头。蒙古早期基层军官,统十夫,又称十夫长。元朝建国后,内迁蒙古军中的十夫长仍有此称。
官名,汉置,为“护乌桓校尉”的省称,秩比二千石,掌护乌桓胡,兼护鲜卑。属官有长史、司马各一人,俸皆六百石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鲜卑围乌桓校尉于马城,度辽将军耿夔救之。”又《
官名。北周置。简称“司卫”。侍卫长官,掌东宫卫士,在非常时期亦可统率皇帝宿卫兵马,权任甚重。周武帝北征至云阳宫,患病,召宇文孝伯授以此职,总宿卫兵马事。分置左、右。其下设左、右司卫中大夫、司卫上士、司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供府署”。
官名。西汉设置,见“领尚书事”。
文书名。宋朝任命状的一种。宋制,凡委任官员,有品者给告身; 无品者及临时差遣,不论职任轻重,皆给黄牒。敕授者由中书省、吏部奏授者由门下省颁给。委任官员的证状。用黄纸书写。《宋史·职官三·官告院》:“元
周朝称有声望的老年旧臣。《诗经·小雅·正月》: “召彼故老。”朱熹传: “故老,旧臣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主管甲仗的制造。《魏书·崔光传》: “正始(504—508)中,大修器械,(崔长文)为诸州造仗都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