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管府节镇兵马司
官署名。金朝在各总管府置节镇兵马司,掌巡捕盗贼,提控禁庭,纠察诸博徒和屠宰马者,总判司事。其官有都指挥使一员,正五品。副都指挥使二员,正六品,为副长官,通判司事,分管内外,巡捕盗贼。指挥使一员,正七品,掌百人之指挥。左右什将各一人,共管一都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在各总管府置节镇兵马司,掌巡捕盗贼,提控禁庭,纠察诸博徒和屠宰马者,总判司事。其官有都指挥使一员,正五品。副都指挥使二员,正六品,为副长官,通判司事,分管内外,巡捕盗贼。指挥使一员,正七品,掌百人之指挥。左右什将各一人,共管一都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见“御正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官名,春秋时鲁国的司寇,为区别他国,故称鲁司寇,即周官司寇,掌邦禁刑狱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周道衰废,孔子为鲁司寇,诸侯害之,大夫壅之。”《周礼·秋官·司寇》:“乃立秋官司寇,使帅共属而掌邦禁。刑
官署名。金属宣徽院,由侍仪局改名,设令、直长,秩从六品、正七品。元设于世祖至元八年(1271),秩正四品,掌朝会、即位、册后、建储、上尊号及外国使者朝觐礼仪,隶礼部。置左右侍仪奉御二员,礼部侍郎知侍仪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由提刑按察司改名,仍置司甘州,隶陕西诸道行御史台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丙科。汉朝考取官吏分甲、乙、丙等科,唐朝讳“丙”,改“丙”为“景”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“射策甲科,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。”唐人颜师古注曰“《汉书·儒林传》岁课甲科为郎中,乙科为太子舍人,景科补文学掌故
嫔妃名。唐朝置,为九嫔第九,正二品。宋、金皆为正二品内命妇。内命妇名。唐制九嫔之一,为皇帝之妾,秩正二品。金代亦以充媛等九人比九嫔,视正二品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六品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币制局的长官,见“币制局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与威南、威北、威东将军合称四威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地位相当于安西将军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工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工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