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食使
使职名。唐末所置内诸司使之一,掌御膳,昭宗天复三年(903)第五可、范曾为之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改为司膳使。
使职名。唐末所置内诸司使之一,掌御膳,昭宗天复三年(903)第五可、范曾为之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改为司膳使。
官名。即公车丞。
三国吴地方兵之一。是募集丹阳地区的百姓所组成的军队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步军营”。清朝负责京师警卫、稽查之机构。以官署设于北城,又称“北衙门”。初为正二品衙门,设步军统领及左、右翼总尉各一人,专管八旗步兵。康熙十三年(1674),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。三十年兼
见“湖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掌诸宫门卫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八品。北齐沿置,设六人,从八品。参见“宫门署”。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缮写满、汉文的题本。凡科抄交刑部办理事件,由关系司承办,具稿呈堂官阅后,再由汉本房缮写正式题本上报。设堂主事满三人,汉军一人,缮本笔帖式二十八人,经承十四人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燕、豫二王府、国宗以及侯、丞相、检点、指挥、将军、总制、监军、军帅、师帅的属官,分别称为燕伺、豫伺、国伺、侯伺、相伺、检伺、指伺、将伺、总伺、监伺、军伺、师伺,主侍服食起居,相当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。雍正元年(1723)设。掌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。后改称“三旗庄头处”。
清朝职官之一种。清制,凡未经实授之缺,谓之署缺。其分两类:一为奏署,即由各衙署长官题奏,经皇帝允准派署,称署某官。一为委署,即由各衙署长官派委署理,称委署某官,如委署主事,委署章京等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骑侍下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