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例馆誊录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六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誊抄缮写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六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誊抄缮写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①官署名。唐朝属五府 (即亲府、勋一府、勋二府、翊一府、翊二府) 及东宫三府 (即亲卫府、勋卫府、翊卫府) 所辖之折冲府。选五品以上官吏子弟,以宿卫宫廷。②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属官,为内库长官。上士爵。
官名。太常寺太医署官员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始置五员,唐朝置四员,从八品下。与医师、医正轮流以一人值班疗疾。官名。唐太医署令所属有医监四人,与太医署丞同为从八品下,协助太医署令掌管医疗之事。
官名。北周置为东宫官属,选用文学之士,侍奉太子读书。唐太宗时晋王府置,及为太子亦置,后时有废置。无常员,掌讲导经学。宋英宗治平三年(1066),神宗升储,置一人,以他官兼任,掌讲读经史。南宋沿置,正七
官名。西魏,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唐代宗大历(766—779)中改集贤院学士置,以宰相兼,掌修书之事。五代、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唐朝宰相名号,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。高宗以后渐少,玄宗以后不复用此号。参见“机密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巫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,掌群巫之政令,下设司巫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宋朝正任刺史简称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文书的小吏。《墨子·备城门》:“城上十人,一什长,属一吏士”。1、将帅下的军官。《史记·孙子吴起列传》:“约束不明,申令不熟,将之罪也;既已明而不如法者,吏士之罪也……遂斩队长二人以循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于广西省置一人,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