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例馆翻译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满、汉文翻译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满、汉文翻译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监狱名。梁置,《梁书·武帝纪》:“天监五年(公元506年)夏四月甲寅,初立诏狱。诏建康县置三官,与廷尉三官分掌狱事,号建康为南狱,廷尉为北狱。”
官名,汉置,俸比二千石,位次将军,掌全郡兵马及治安稽查。右辅都尉即右扶风都尉,也就是三辅都尉之一。景帝中元二年改郡尉为都尉,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。东汉因三辅有陵园,乃复置右扶风都尉(见《汉书·百官公
元朝官署名。秩正四品,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军器监改置,隶卫尉院。二十一年,改武备寺。官署名。元代至元二十年改军器监为武备监,秩正四品,属卫尉院,掌缮治兵器,兼管受给。至于二十年,改称武备寺。见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掌内宫医药。《周书·艺术·姚僧垣传》: 梁武帝大同九年(543),“还领殿中医师”,“十一年,转领太医正”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学校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公共体育场、公园及其他文化事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设教育科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丞相,秩四百石。初佐丞相掌监察地方。武帝元封五年(前106)置部刺史监察州部后,协助丞相处理具体事务,无定员,位在司直、长史下。官名,为丞相属吏,掌视察监督诸州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
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或镇守。行:代行某某职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凌统传》:“(孙权)拜统别部司马,行破贼都尉。”
官名。乡官。春秋齐国置。掌闾门开闭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置闾有司,以时开闭,闾有司观出入者,以复于里尉。凡出入不时,衣服不中,圈属辟徒不顺于常者,闾有司见之,复无时。”
1、宰相之副。2、指御史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御史之官,宰相之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