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始置,为正七品贴职,作为特恩授中级官员。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统率前军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以斛斯椿为前军大都督,寻诏椿镇镇虎牢。”
官署名。 西夏置。 西夏语音“力罗”。 中等司。
官名。唐置,为秘书阁局的主官。见“太史局”。
官名。即尚书右丞,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 (908) 因避讳改,后唐庄宗同光元年 (923)复名尚书右丞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二年(796)置,以宦官为之,禁军最高统兵官之一,权倾天下,皇帝废立,多出其可否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。国立者由教育部聘任,省和直辖市设立者,由省市政府呈请教育部聘任。大学各学院各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,由校长聘任。
亦称候选人员考试,是指国民党政府规定的乡镇民代表会和县参议会参议员的候选人,均须经过考试或检核。《县参议员选举条例》规定:“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,经县参议员候选人试验或检核及格,得被选举为县参议员”;《
参见“光禄丞”。官名。为光禄寺卿的佐官,其地位仅次于少卿,掌衙署内部事务。见“光禄寺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著帐郎君院长官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著帐郎君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