弼德院院长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二人,特简。掌全院事务,主持院会,签发奏咨文件。
官名,清朝宣统三年置,掌参预机密,朝夕论思,并审议洪疑大政。其佐官有:副院长一人,顾问大臣三十二人。参议十人,掌纂拟章制。秘书厅秘书长一人,秘书官十二人,分掌庶务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二人,特简。掌全院事务,主持院会,签发奏咨文件。
官名,清朝宣统三年置,掌参预机密,朝夕论思,并审议洪疑大政。其佐官有:副院长一人,顾问大臣三十二人。参议十人,掌纂拟章制。秘书厅秘书长一人,秘书官十二人,分掌庶务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官员的仪仗。以鸟羽注于柄头如盖,一说以翟尾为之。汉晋南北朝时,诸王及重要大臣有功则赐,大臣丧,亦或赐。北魏末赐尔朱荣前、后部羽葆,以示尊崇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为领兵武职。吕据自副军校尉迁此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征伐或镇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吕据传》:“(范)次子据,字世议,以父任为郎。后范寝疾,拜副军校尉,佐领军事。范卒,迁安东中郎将
官名。三国吴孙权黄武(222—229)中置,属中书省,由中书郎充任,故亦称中书典校、典校郎,负责审理诸官府及州郡文书,并监察群臣过失,后来发展到控制大臣案件的刑讯及处理。时亦称此为校曹、校官,因其与曹
官名。城局 (贼曹) 长官。北魏公府、将军府置,从六品上至从八品上。北齐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府置,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上。隋朝亲王、大将军、柱国等府置,正七品上至视正九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城局书
官名,领兵千人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吕布传》:“时太山臧霸等攻破莒城,许布财币以相结,而未及送,布乃自往求之。其督将高顺谏止。”注:“《英雄记》曰:(高顺)所将七百余兵,号为千人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·刘晔
官名,掌佐令掌中御府。参看《中御府》条。
官署名。①北宋前期三司所属机构。掌三司军将、大将等无品武官名籍,差除押送纲运等差遣。设管辖官二人,以判开拆司与内侍都知、押班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并归刑部都官司。②宋朝州府衙门下属
官名。北魏末置,东魏,北齐沿置。掌管恒、云、燕、朔、显、蔚六州的军政事务。该六州皆由军镇改置,居民为构成高欢军事力量的主体,故此职地位很重要。东魏孝静帝天平四年 (537) 罢,六州事悉隶京畿大都督。
海关海事部的一科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宋朝宝谟阁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