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诸曹之一。《左传·昭公十四年》记晋国“叔鱼摄理”,理即掌刑罚之官,由此推之,理曹之职可能亦是掌刑罚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理曹,设理曹参军以掌理曹事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太仆寺长官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太仆卿为太仆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左卫长官,置一人。
官吏由地方内调中央任职称“入”。无论升迁与否,均有迁赏之意。《汉书·循吏传·朱邑传》:“以治行第一,入为大司农。”汉制,由地方官进为中央官或三辅官称为入。如《汉书·朱邑传》记朱邑为北海太守,以法行第一
官名。战国置。《古玺汇编》第二一号:“囗都右司徒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省称内史、大内史。春官府内史司长官,员二人,掌皇帝诏书的撰写与宣读,参议刑罚爵赏以及军国大事,下设小内史下大夫、小内史上士、小内史中士、小内史下士以佐其职,领
官名。唐高宗时因避讳改治礼郎置,员四人,从九品上,掌朝会、祭祀时君臣版位之次及赞导跪拜之仪,隶太常寺。宋初为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复为太常寺从八品职事官。掌奉币帛授祭祀初献官,
官名,金朝置,从八品,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为主出受辞人为折溃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见“钦天监监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