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福监
见“印经提举司”。
见“印经提举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中书置检正官,以京朝官充任,掌纠正省务。后以选人领其职,即称习学公事。元丰四年(1081)罢。熙宁七年于大理寺亦置,选曾试刑法、循两资以上者充任,佐理大理寺所掌公事
官名。丙字库为明朝内府十库之一,内贮绵丝布匹;其长官为大使、副大使,掌管库务。参看“承运库大使”条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其外有内府供用库》。
元大德十一年(公元1307年)置,隶徽政院。秩五品,掌户口房舍等事。设令、丞各二人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,佐小医下大夫治疗民庶疾病。正三命。官名。见“小医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宦传》:“(段) 霸少以谨敏见知,稍迁至中常侍、中护军将军、殿中尚书。”
官署名。即“武库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明置,全名为“武库清吏司”,掌兵器、符勘等。详“武库清吏司”条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兵部》。
官名。明清置,详见“刑部侍郎”。
周朝王室三位大臣。一说为三公。一说为三卿。一说即三事大夫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“王使委于三吏,礼之如侯伯克敌使大夫告庆之礼,降于卿礼一等。”杜预注:“三吏,三公也。”
官名。即吏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吏部郎中为司列大夫。成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》,参看“吏部郎中”条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设置,为辅佐太史之官,相当于《周礼·春官》之属的小史之职,以其居在南,故谓之南史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记太史书写崔杼弑其君,崔子杀之,“南史氏闻太史尽死,执简以往。”此指南史氏仍书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