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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章政事

初为宰相的职衔名义。唐太宗贞观八年(634) 诏李靖“每三两日至门下、中书平章政事”。渐演为官名。金朝尚书省置二员,从一品,与左、右丞相同为宰相,掌丞天子,平章万机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 中书省、尚书省置,为丞相副贰,从一品,后由一员增至六员,文宗至顺元年 (1330) 定为四员; 诸行中书省亦置二员,丞相缺则为长官。明初中书省置,从一品,洪武九年 (1376) 废; 行中书省置为长官,从 一品,亦九年废。


官名。金、元皆置。《金史·百官一·尚书省》:“平章政事二员,从一品,为宰相,掌丞天子,平章万机。”元代中书省、行中书省皆设此官。《元史·百官一·中书令》:“平章政事四员,从一品。掌机务,贰丞相,凡军国重事,无不由之。”行中书省的平章政事,则为地方高级长官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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