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官
宋朝干办公事省称。参见“干办公事”。
宋朝干办公事省称。参见“干办公事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北平部、刑部北平部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北平部”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持旌节出使。《韩非子·八经》: “遣使约其行介,县令约其辟吏,郎中约其左右。”
(1)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与北洋政府初期的临时参议院所设委员会之一,由参议员互选组成。(2)北洋政府时期国会参众两院内部各委员会之一。参议院与众议院分设各种常任委员会审查各项案件,于每次会期之初选举各项
官名。职主水利。南齐都督府置水曹参军,见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。北魏州军府亦置水曹参军,永平二年(公元509年)因高肇之奏而省,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北魏末又复置。
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。明初考察、考满之法并行。洪武十四年 (1381) 初定考满之法。其法三年给由,为初考,六年为再考,九年为通考。皆论所历之俸,分为称职、平常、不称职之上、中、下三等。清天聪八年 (1
官名。两晋时为“大司农”别称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,改大司农为司农卿,职掌劝农、仓储、园苑、供应宫廷膳馐,十一班,有丞。领太仓、导官、籍田、上林令,乐游、北苑丞,左右中部三仓丞,荚库、荻库、
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(467)置,为五职之一,位亚九嫔之充华。陈亦置,班同于宋。唐朝置为太子妃,位良媛下,十员,正五品。内命妇名。(1)皇帝之妾,南朝宋泰始三年(公元467年)置,与婕妤、容华、
官名。明清太常寺置典簿厅,有典簿,明制员额二人,清制有满汉典簿各一人,管理本寺吏员人役之事。凡坛庙官、乐生、舞生、执事生的补充,厨役的分派均为其所掌,并辖祭器科。
爵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从五品。
官名。明清顺天府之属官。明永乐十年(1412),设,一人,正四品。为府尹之佐贰,兼领学校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官一人,亦为正四品。兼提督学政衔,乾隆五十八年(1793)停兼衔。另设学政一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