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秩
常设之官职。又指官职禄位。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: “委之常秩。”
常设之官职。又指官职禄位。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: “委之常秩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酒正中士佐官,员四人,正一命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(734)遣中书令张九龄充河南开稻田使,于许、豫、陈、亳等州置水屯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招徕四方邦国之民贡献各地特产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怀方氏,中士八人,府四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来远方之民,致方贡,致远物而送逆之。达之以节,治其委积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二十八年(1385)始置。初置大使一人,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、总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数十员。掌宫内食用酒醋、糖酱、面豆等。与御
军属即军佐,见“军佐”条。南京临时政府规定,凡军队中各官署、各军校内的文官和夫役均称为“军属”。
清朝知府属员及部下对知府之尊称。明清时的知府相当古代的太守,因此尊称其为太尊。《儒林外史一》:“(危素)前月初十搬家,太尊、县父母都亲自到门来贺。”
官员考察制度。明朝定以考核武官与文官考察同。凡五年一考,由兵部武选清吏司掌之。清制,对武职的考察称为军政。每五年举行一次,以四格叙其功劳,以八法定其处分。军政四格,八旗指操守、才能、骑射、年力;绿营指
官名。北周置,亦称少司武。武帝宣政元年(578)未置司武上大夫前,佐司武中大夫掌宿卫军事,正四命; 其后则佐司武上大夫掌其事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”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诸坊监院务饲养牛羊、马畜及市马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