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董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大行台次官,与大行台尚书左仆射共佐大行台尚书令掌台中事务,位在左仆射下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,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尚书仆射一员,左、右任置,丛二品。武德八年罢。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清末置,为内城巡警总厅的长官,员额一人。隶属于巡警部时期,秩正四品,隶属于民政部时期升为从三品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并州尚书省三公曹事务。其职掌与“三公郎中”略同。
官署名。为北洋政府设置的主办水利的机构,隶属于内务部。按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十一月十五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划一河务局暂行办法》规定,设置直隶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天津、永定河、北运河等七个河务局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宗正寺卿、少卿、丞皆为寄禄官,不领本职,别置判宗正寺事,若判寺事缺,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,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,司皇族之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宗正丞复为职事官,实领
官署名。宋朝中书属吏堂后官以下官吏办公场所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十年 (1293),秩从三品。掌世祖母唆鲁禾帖尼别吉大营帐及大都打捕鹰房户。隶中书省兵部。仁宗延祐四年(1317),升为正三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经历、知事各一员。官署名
官名。清末国子监所属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三人。掌文书案牍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四年(1899)设,掌理农工商政务。寻省。三十二年成立农工商部。
力田指力务农本者。汉朝多与孝悌连称孝悌力田。孝悌指孝顺父母兄弟者。始见于惠帝四年(前191)。高后元年(前187)令郡置孝悌力田一人。文帝十二年(前168) 又计户口增置员额,以为民表率。被举者得免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