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市参议会

市参议会

市民意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参议员依据《市参议员选举法》的规定产生,其名额在人口二十万之市为十五名,超过二十万者每增加人口五万则增加一名,任期一年,得再被选。在任期中不得兼任本市政府及其他机关的职务,且为无给职。市参议会有决议下列事项之权:一、关于筹备区长民选及完成市自治事项;二、关于市单行规则事项;三、关于市预算决算事项;四、关于整理市财政收入,募集市公债及其他增加市民负担事项;五、关于经营市公有财产及公有营业事项;六、关于市民生计及救济事项;七、关于促进市教育及其他文化事项;八、市公民行使创制权提交审议事项; 九、市长交议事项;十、其他应兴应革事项。设议长、副议长各一人,开会时由议长主席,每月开会一次,但经市长或市参议员五分之一请求。应即召集临时会议。市参议会与市政府的关系有下述三方面:一、开会时得请市长、局长或科长列席报告或说明;二、市参议会决议案,咨送市长分别执行。如市长拖延不执行,或执行不当时,市参议会得呈报该管上级机关核定之;三、市长认为市参议会的决议案不当时,应即详具理由送交复议,如参议员三分之二以上仍执前议而市长仍认为不当时,应即提交市公民依法复决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尚牧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宣徽院。设于武宗至大四年(1311)。置提举二员,同指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
  • 改注

    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,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,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,另射他阙,称改注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。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,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,均须退回原任,另行指射其他

  • 候骑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七班,代旧振威将军; 普通六年 (525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五班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七班,代旧振威将军。

  • 山西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山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山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山西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镇南等五卫及宣府、山西

  • 阁抄

    清朝政府所发行的公报。凡朝廷示谕京外大臣一切应办之事,以及用人行政并使天下人共知之事,均以公报形式公布于众。所载内容均由内阁抄发而来,故名。又称“邸抄”。后将所抄内容交报局刊印通行,故又称“京报”。

  • 武备将军

    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八品下。

  • 都漕运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改漕运司为都漕运司。后分设京畿、江淮、济州三都漕运使司。二十五年,京畿都漕运使司分置内外二司,内司仍旧名,外司称都漕运使司,于河西务置总司,临清置分司,领接

  • 易州山厂

    官署名。明宣德四年(1429)始置。景泰间(1450—1456)移于平山(今属河北),又移满城县。天顺元年(1457)仍移于易州(今河北易县)。设官专理其事。初以尚书或侍郎督厂事。嘉靖后改以主事管理。

  • 文儒异等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儒学类科目。开元二年(公元714年)诏举,崔侃等二人及第。

  • 内省使

    官名。辽置,见“内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