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断刑
宋朝大理寺左断刑省称。
官署名。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,掌复审各地奏劾命官、将校和大辟以下疑狱。
宋朝大理寺左断刑省称。
官署名。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,掌复审各地奏劾命官、将校和大辟以下疑狱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①基层行政官员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制五家为轨,轨有长; 十轨为里,里有司; 四里为连,连有长。”②下级军吏。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管子于是制国”,“四里为连,故二百人为卒,连长帅之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掌酿酒及酒糟制物。设提督太监一员,佥书无定员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专造竹叶青等各种酒,并糟瓜茄。设提督太监一人,佥书数人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齐王曹芳时为郭太后宫属官,由宦官充任。见《三国志·夏侯玄传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永宁宫诸事。永宁署,即永宁宫之官署,其长官称令。齐王芳即帝位时,称郭太后为永宁宫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保章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京朝官充任,属三司,掌给受俸料,批书券历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隶太府寺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粮料院改置监官主管,遂废。
官名。隋炀帝一度改将作监大监为将作大令。详见“将作监”。
春秋时的政治单位。联合卿、大夫世族内数室而成,以其中一室之长为首领,常能出兵力数十乘至百乘以上。参见“室”。
宋朝尚书内省二十四司诸典、掌统称。典即指典记、典言、典簿、典闱、典籍、典乐、典宾、典赞、典宝、典衣、典饰、典仗、典膳、典酝、典药、典饎、典设、典舆、典苑、典灯、典制、典珍、典彩、典计、典正,掌即指掌记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为九寺之一。主管宫殿、京城诸门禁卫,武器及宫廷仪仗库藏。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,属官有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等。辖城门寺及公车、武库、卫士三署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罢,其职分隶太常
功臣封号。明朝置。凡文臣因功封公、侯、伯爵者,特奉圣旨,可得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