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右金吾仗司
官署名。宋卫尉寺所属有左右金吾仗司各一,判仗司官以诸卫将军以上官充任。掌殿内宿卫,皇帝外出时奉引仪仗。南宋时转属兵部。
官署名。宋卫尉寺所属有左右金吾仗司各一,判仗司官以诸卫将军以上官充任。掌殿内宿卫,皇帝外出时奉引仪仗。南宋时转属兵部。
1、君主和臣子的合称,即主和臣。贾谊《新书·礼篇》:“主臣,礼之正也。”2、或谓臣对君的“惶恐”之词,或谓主管群臣。《史记·陈丞相世家》:“平谢曰:主臣、陛下不知其驽下,使待罪宰相。”注:“《集解》张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县“审检所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理匦使和知匦使省称。
官名。即右领军卫大将军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领军卫大将军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弋射之官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卫尉竭、内史肆、佐弋谒、中大夫令齐等二十人皆枭首。”裴骃集解: 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曰:“秦时少府有佐弋,汉武帝改为佽飞,掌弋射者。”官名,也写作“
阶官名。金朝置,为内侍阶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阶,秩从八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上,称司赞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权黄武 (222—229) 初置,为出使之职。《三国志·吴立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吴书》:“(孙)权遣立信都尉冯熙聘于蜀,吊(刘)备丧也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为出使之职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权传》
官名。晋朝置,太常、大鸿胪属官,职掌不详。见《晋书·舆服志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(首县)每处一所。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。置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商贾贸易之官。《仪礼·聘礼》:“贾人西面坐,启椟,取圭垂缫,不起而授宰。”郑玄注:“贾人在官知物贾 (价) 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