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右备身统军
参见“左右备身五职”。
参见“左右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①战国时县级行政机构长官。自秦汉后历代相沿,元改县尹,明、清改称知县。②汉朝中央政府所属机构长官及诸侯王国官员如尚书令、中书令及九卿所属各官署令、长亦多称令。隋、唐五代中央部分高级官署如尚书省、
官名。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。明朝称州同知,清沿置,改称州同,以别于各府之同知。无定员。从六品。与州判分掌督粮、捕盗、海防、水利诸事。全国共设五十二人,属直隶州者二十,例以举人除授;属散州者三十二,例以兵
地方政权机构名。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,又称“蛮夷长官司”。秩如下州,设达鲁花赤、长官、副长官等,多以土人为之。明、清沿元旧称,只作为土官世袭的地方政权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广西、贵州等省设有。设长官
官名。北齐置,员二人。隶大理寺。官名。槛车为囚拘犯人之车。《释名·释车》:“槛车,车上施阑干以格猛兽,示囚禁罪人之车也。”北齐大理事置槛车督二人,掌槛车之事。所属有槛车掾七人。
官名。战国秦国置。掌监察。《商君书·禁使》: “今恃多官众吏,官立丞监。夫置丞立监者,且以禁人之为利也。而丞监亦欲为利,则何以相禁。”
明、清“布政使”别称。1、指州刺史。南北朝时以宗室诸侯王为州刺史,因称藩司。梁沈休文(约)《齐故安陆昭王碑文》:“男女老幼,大临街衢……并求入奉灵櫬,藩司抑而不许。”2、明清两代布政使的别称,又称“藩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理本省优级、初级师范学堂、中等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、女子中学堂、小学堂之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,以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等一切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矿务铁路总局长官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)设。二人,从一品、正二品不等,特简。掌理全国开矿铁路事宜。二十八年改总办路矿事宜大臣。次年裁。
官名。即“押牙”。官名。唐置,掌领仪仗侍卫。《旧唐书·惠文太子传》:“金吾,天子押衙。”
杂任职名。唐贞观二十三年(公元649年)于门下省弘文馆置,员额九人,掌熟纸装裱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