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置,为群牧司主官,位在制置使下,与制置使共掌内外厩牧之事,周知国马之政,而察其登耗;凡受宣诏、文牒,则以时下于院、监。大事制置使同签署,小事则遣其副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群牧司》。
即“牒试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下列事项:一、民事事项;二、非诉讼事件;三、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;四、公证事项;五、户籍登记事项。
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。掌油漆,与木作、瓦作、东行作等共同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,并铜锡妆奁、器用等事。
即“小稍伯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依儒学、医学之例,始于诸路置。明太祖洪武十七年(1384)置阴阳学官,府设正术一人,从九品,州设典术一人,县设训术一人,均未入流。设官不给禄,掌管天文、占侯、星卜
官名。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从事中郎之一,与录事中郎、度支中郎分掌僚属诸曹事。官名。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,置三兵中郎,掌中兵、外兵、骑兵之事。
官署名。金、元掌河仓漕运之官。金设提举、同提举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勾当官掌催督起运纲船。吏员有司吏、孔目官、公使、押纲官等。凡河漕所经之地,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,县官带管勾漕河事。漕运司
官署名。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置,以判磨勘司官兼掌。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,籍其名件而督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署名。宋咸平四年(公元1001年)置,以都磨勘司兼掌,属三司。凡支收
唐宋礼部、工部诸司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叙迁,转中行郎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