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舍直长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置为尚舍局次官,八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舍局沿置,六员,正七品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置为尚舍局次官,八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舍局沿置,六员,正七品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驯养鸟类动物,以供祭祀用牲及饮食膳羞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掌畜,下士二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养鸟而阜蕃教扰之。祭祀,共卵鸟。岁时,贡鸟物。共膳献之鸟
(1)官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记功和记大功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五等。(2)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,公务员总考绩列三等者,可以记功一次。抗战时期又规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。掌纠察缉捕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又以县官事怨乐府游徼莽,而使大奴骏等四十余人群党盛兵弩,白昼入乐府攻射官寺,缚束长吏子弟。”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清河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诸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
州分职吏名。汉末诸州有置郡督军者,其职在部督属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高堂隆传》记“泰山太守薛悌为督邮,郡督军与悌争论。”对于太守任命属吏,提出异议与之争论,显然是部督者的身份,似应为州吏而非为郡吏。
官场用语。清朝对官员因保举或捐纳而升官阶之称呼。如知县升知府,县丞升知县之类。清朝制度,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迁升官阶称过班。道员为最高班次,以下知府、同知、通判、知州、知县、佐杂各为一班,分别称为道班、府
官署名。即司农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农寺。官署名。唐置,龙朔二年改司农寺为司稼寺。详“司农寺”条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司农寺》。
官署台,即御史台(御吏府)。汉代御史府多柏树,其上多乌,故称御史府为乌台,或乌府。参看“乌府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末置。简称济南兵马司。设于顺帝至正十年 (1350) 十月,掌境内防御、捕盗等职。置都指挥、指挥各二员,副指挥四员。
清末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守卫站岗、接受诉讼呈状等事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一人,巡警十六人。所属各分厅亦设守卫所,职掌略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