宪臣
指御史。《新唐书·元稹传》:“宰相以稹年少轻树威,失宪臣体,贬江陵士曹参军。”
指御史。《新唐书·元稹传》:“宰相以稹年少轻树威,失宪臣体,贬江陵士曹参军。”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忠部属官,位卿之下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九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官名。北周置,司武上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元置,属徽政院。设院使、副使、局副各一人,相副官一人。
官名。亦称 “祭酒从事史”。州府主要僚属之一。晋朝始置,掌州所置兵、贼、仓、史户、水、铠诸曹事,不设之州则以主簿治事。南朝沿之,无定员,梁自一班至流外四班,陈九品。北齐、隋诸州亦置,视九品,隋炀帝罢州
官名。南朝梁置,陈沿之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班阶稍降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。陈改定为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
宋朝军职名。神宗实行将兵法后,每将之下分设部一级编制单位,以部将为统兵官。官名,汉置,军部之下统帅一部的小将,掌奉命领兵作战。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:“执金吾贾复在汝南,部将杀人于颍川,恂捕得系狱。”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政事堂移中书门下后,为其办事机构五房之一,分主刑、礼众务,设堂后主书三人,掌行遣文书工作。
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行军都押司”。
武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》说:“用大备于五邑守堰”(《文物》1979年第2期)。“堰”是构筑城堡之类的守卫工事。“借五邑守堰”,就是充任主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