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晋局
官署名。清朝山西之铸钱局。顺治二年(1645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朝山西之铸钱局。顺治二年(1645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明置,为御茶房长官,掌供御药酒、瓜果,及进御膳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宦官》。
天子建都之地称京畿。即首都所在地及其行政官署所管辖地区。政区名。京指京城,畿指京城附近的地方,如汉代的“三辅”、唐代的“四辅”,合指京城及其附近地方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注引《诸葛亮集》:“曩者汉
官名。北周置。营作大监之副贰,佐其掌宫殿苑林营建。
官名,汉置,属黄门署,掌供奉皇帝书写技艺。《汉书·艺文志·赋》:“黄门书者假史王商赋十三篇。”“黄门书者王广、吕嘉赋五篇。”西汉黄门待诏之一。掌书写之事。见《汉书·艺文志》。
官名。夏代设置,掌分配耕田及收取贡赋。《夏小正》记载:“十有一月,王狩,啬人不从。”啬人平时随王出猎,因收获季节刚过,啬人忙于征集农产品,故不能随从。啬人亦称啬夫,战国秦汉时代的啬夫即起源于此职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弘文馆、集贤殿书院之属官,亦称“校理官”。掌校刊典籍之错谬。玄宗开元七年(719)始设于弘文馆,八年,丽正修书院(集贤殿书院前身)亦置,无常员,多以他官兼。德宗贞元八年(792)罢集
官名。清朝神机营总理文案处之职官。咸丰十一年 (1861) 设,二人。位翼长、委翼长之后。协掌章奏文移。
即“御营使司”。官署名。宋建炎元年置,初总齐行在军中之政,后改为只管行在五军营寨事务;其余有关边防措置等事,归三省和枢密院。其官有使(宰相兼)、副使(执政兼)、参赞军事(侍从官兼)、提举(大将兼)。其
①县令属吏。《韩非子·八经》: “下约以侵其上,相室约其廷臣,廷臣约其官属,兵士约其军吏,遣使约其行介,县令约其辟吏。”②任命下级官吏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七年(1074)置,掌疏黄河自卫州(治今河南汲县)至海口一段。设都大提举及勾当公事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