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徒
官之属员。《管子·七法》: “货上流则官徒毁。”
官之属员。《管子·七法》: “货上流则官徒毁。”
官名。三国蜀、吴置。蜀胡济以此职行中参军,吴孙奂以此职统兵,领江夏太守。见《三国志·李严传》裴松之注引诸葛亮《公文上尚书》、《宗室传》。官名,三国蜀、吴皆置,掌屯卫兵,也帅军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宗室
学官名。清置,属钦天监,掌教天文生。员额时宪科四人,天文科五人,漏刻科八人。
省政府的权力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由省政府委员七至八人组成。其职权为:所有关于制定省单行条例,增加或变更人民负担,确定及变更地方行政区划,处分或筹划省公营事业,执行国民政府委托事件,监督地方自治设施或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掌理周朝礼法典籍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: “命周人出御书,俟于宫。”杜预注: “周人,司周书典籍之官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鲁国设置,专司周书典籍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记鲁国发生火灾,桓庙、僖
代行大司马之职,主武事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宗室四王三侯列传》:“乃拜光武行大司马,持节过河。”参看“大司马”条。
官名,汉置,掌冬至之礼仪事。《后汉书·礼仪中》:“(太史令)顾令正德曰:‘可行事。’正德曰:‘诺。’皆旋復位。正德立,命八能士曰:‘以次行事,间音以竽。’八能曰:‘诺。’五音各三十为阕。正德曰:‘合五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钱法司,北洋政府改为泉币司,属财政部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整理币制;二、调查货币;三、货币计算;四、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、输入;五、监督造币
官署司。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,设交涉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译官协助办事。附设交涉公所,办理公众交涉事务。宣统二年 (191
①周朝称附属于诸侯大国的小国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附于诸侯曰附庸。”《孟子·万章下》: “不能五十里,不达于天子,附于诸侯,曰附庸。”②西周、春秋时分封的小国国君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: “(孝王曰) ‘朕
官署名。南朝宋公府僚属诸曹之一,掌文翰,长官为参军。齐、梁、陈公府、将军府,北齐公府、护军府、诸州府亦置,长官为行参军。又,一说北魏所置“默曹”亦即“墨曹”。官署名,也是墨曹掾的简称,即州郡掌刑法的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