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置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。即指定地区居住,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。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。即指定地区居住,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。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,掌长河西(今大渡河西)军政。置招讨使二员,经历一员。下辖长河西管军万户府,置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急救受伤官兵。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官名。简称“枢直”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,改直崇政院置,选有政术文学者充任。宋初置为皇帝侍从,备顾问应对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三品。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改为述古殿
县门下吏名。北齐置于京县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,即汉代县门下游徼之职。参见“县门下游徼”。
官名。①殷朝五官之一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。”郑玄注: “此亦殷时制也。”②西周掌百官狱讼刑罚之官。《牧簋铭》: “王若曰: 牧,昔先王既命汝乍司士,今余……
见“五官司晨”。
官署名。即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。
殷朝诸长官合称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三二九八○片: “甲午贞,其令多尹作王寝。”参见“族尹”。一般政务官的合称。商代设置,西周金文称之为“诸尹”或“殷正百辟”,《尚书·盘庚》称之为“百执事”,《酒诰》称之
即“爱惜喇库哈番”。
通指政府机关或团体、个人在其活动中所形成、已处理完毕并加以分类保存的文书、文件等各种资料。其称始于清。其源出于东北边外民族书写文字的木牌。清杨宾《柳边纪略》云“边外文字,多书于木,往来传递者曰牌子,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