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尉丞
官名。汉朝西域龟兹等国置之,员一人。
官名,汉朝时西域、龟兹等国置,位居众官之首,助国君掌军政等事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:“大都尉丞、辅国侯、安国侯、击胡侯、却胡都尉、击车师都尉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左右骑君、左右力辅君各一人,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,却胡君三人,译长四人。”
官名。汉朝西域龟兹等国置之,员一人。
官名,汉朝时西域、龟兹等国置,位居众官之首,助国君掌军政等事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:“大都尉丞、辅国侯、安国侯、击胡侯、却胡都尉、击车师都尉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左右骑君、左右力辅君各一人,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,却胡君三人,译长四人。”
官名,汉置,也称属国都尉,掌蛮夷降者,俸比二千石,有丞一人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典属国》:“秦官,掌蛮夷降者。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,复增属国,置都尉、丞、候、千人。”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。乾隆四年 (1739) 定,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,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,遇缺题补实授,未指明何部者,掣签分部学习行走,遇缺由部照例铨补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掌高昌、龟兹等国传入的音乐、舞蹈的演出及其人员的管理,下设典夷乐
辽军名。南面,驻守辽阳路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职方司”。
官名。① 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分长史为左、右,总领相府诸曹。魏晋南北朝相国、丞相府例置。当时司徒府诸曹办理日常事务,司徒或置或缺,其左、右长史常置,统领诸曹。其余诸公唯置长史一员,加崇者方置左、右。秩千
上卿别称。《左传·襄公十四年》:“先君有冢卿以为师保”。指六卿中掌国政的官员。《逸周书·大匡》:“王乃召冢卿三老三吏大夫百执事之人,朝于大庭。”
官名。隋、唐光禄寺太官署属官,隋朝十二员,唐朝十员,皆从九品下,其属有监膳史十五员,供膳二千四百员。掌监供膳食事。官名。隋唐太官署令的属官,秩从九品下。隋制十二人,唐制十人,掌监膳食之事。
官署名。元置,管理县内道教事务,有道录、道正、道判等职。道士词讼除刑事犯罪归地方官府审理外,其他均由道官处理。道士与百姓间的诉讼,由地方官府会同道官处理。
明朝贡生之一种。凡生员捐纳钱财进入国子监读书者称纳贡,由普通身分捐赀入监者称例监。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。明代准许纳资入国子监。凡由生员身份纳资入监者称为纳贡,由普通身一份纳资入监者,称为例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