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民科第二庭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官署合称。① 尚书诸曹合称。东汉光武帝于尚书台分置六曹,以三公曹掌年终考课诸州郡事,吏部曹掌选举祠祀事,民曹掌缮修功作及盐池园苑事,客曹掌护驾及羌胡朝贺事,二千石曹掌辞讼事,中都官曹掌水火盗贼事。西晋
春秋时期称受天子之命得以自置官吏治理家邑的卿大夫。《左传·襄公十八年》:“其官臣偃实先后之。”杨伯峻注:“官臣,据《周礼·大宗伯》‘六命赐官’郑玄注,受天子命能自置官吏以治家邑者为官臣。”
忠于职责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守道不如守官。”
官署名。宋太宗时于三司临时置,掌清理了结旧帐。参见“三司帐籍司”。官署名。宋太宗时三司暂设机构,掌清理旧帐,事毕即撤销。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君主近侍大臣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:“季氏以公鉏为马正”, “(公鉏)又出为公左宰”。官名。春秋时鲁国设置,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说:“故公鉏氏富,又出为公左宰。”即出仕于鲁君,
秦朝的一种法律文书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保存有南郡守腾发布之文告,原简题为“语书”。内容为告诫吏民守法,宣布官吏良、恶标准,颁行于南郡地区。
内命妇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为皇帝之妾,位视中二千石,爵比关内侯,在婕妤下容华上。东汉省。
臣下得到君主的信任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管仲得君如彼其专也。”赵歧注:“管仲得遇桓公,使之专国政如彼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工部右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六年(1659)置。掌制造盛京及黑龙江等处所用火药、铅子、火绳等物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十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