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刑科第三庭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东部诸乣军监治官。始置于圣宗统和十四年 (996)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政事堂移中书门下后,置为五房之一,掌枢密之任,以宰相主其事; 后宠任宦官,枢密归内侍。
官名。① 皇帝、后妃左右随侍官员统称。②北宋前期,观文殿大学士、观文殿学士、资政殿大学士、资政殿学士、端明殿学士、龙图阁学士、龙图阁直学士、龙图阁待制、天章阁学士、天章阁直学士、天章阁待制、宝文阁学士
官名。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置,属中书省,与中书左丞同号“左右辖”,协助宰相裁成庶务,位居执政。正二品。初员数不定,至文宗至顺元年(1330)定置一员。行中书省亦置,员数、品级同中书省。明初沿置,
官署名。简称八百宣慰司。元文宗至顺二年(1331)置,治所在今泰国清迈境内,管理八百媳妇各部军民政务,隶属云南行省。置宣慰使都元帅、同知、副使等职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刑部改法部,设承政、参议二厅,始置。每厅二人。掌襄理厅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燕、豫二王府、国宗以及侯、丞相、检点、指挥、将军、总制、监军、军帅、师帅的属官,分别称为燕伺、豫伺、国伺、侯伺、相伺、检伺、指伺、将伺、总伺、监伺、军伺、师伺,主侍服食起居,相当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掌郁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1、官吏。《后汉书·东平宪王苍传》:“建初元年,地震,苍上便宜,其事留中,帝报书曰:丙寅所上便宜三事,朕亲自览读,反复数周,心开目明,旷然发矇。间吏人奏事,亦有此言。”2、官吏和百姓。《后汉书·何敞传
清朝对庶常馆中由大臣充任“教习”者之俗称。以别于由翰林官担任之“小教习”。额设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。凡翰林院掌院学士、各部尚书、侍郎、内阁学士等俱得派充。掌教习庶吉士满、汉文课程。参见“庶常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