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宋置,集曹长官,七品。常为“集曹行参军”省称。
官员或使臣外出时持有皇帝授与的节杖,以示其威权。魏晋以后,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,加持节即可杀无官位之人,在军事行动中享有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的权力。大臣出使出巡或代表皇帝参加祭吊时,亦持节,以示权位与尊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属京都宫苑总监次官,西京、东都各一员、从六品下。
明代皇帝直辖的宿卫军。见“京卫”。
官名。清朝掌管行营政令之长官。光绪(1875—1908)初年置,六人,由宗室王公、蒙古王公及满大臣内特派兼管。下属有办事章京十六人,掌章奏文移,由护军参领兼任。官名。清置,为总理行营事务处的主官,见“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正四品上阶文散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,又改右光禄大夫置,为正三品文臣寄禄官。金、元亦置,为四十二阶文散官第十二阶。金从三品上; 元从二品,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司长官,掌田猎方面的事务,下设小田正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犬中士、司迹中士、弋禽中士、捕兽中士、掌皮中士、弭妖中士、剪蠹中士、庶蠹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
吏员名。元置,属中书省,员额五十人,掌传宣命令及给使差遣之事。
官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,为户部交阯清吏司副长官。一人,从五品。宣德十年(1435)革。参见“户部交阯清吏司”。
①总管旗务之八大臣的简称。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(1626)九月登基后,于八旗下各设总管大臣一人,名为“总管旗务八大臣”。总理各旗之一切事务,凡出猎行师时,各领本旗兵行,凡事均听其稽查,可与诸王、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