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员外郎”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置。员四人,品秩比诸房禁防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长才类科目。开元二十一年(公元733年)诏举,李史鱼及第。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,改北作坊副使置,为武臣迁转之阶。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显郎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辽、金元设置,为警巡院的副主官,见“警巡院”。
宦官职名。宋人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参谋本部、法制局、币制局、临时稽勋局、修订法律馆及东省特别区域法院,掌调查事宜。国民党政府设于监察使署,员额四至六人。
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即“江苏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