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铁路督办
官名。国有铁路在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均设有督办一人,如汉粤川铁路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为便于督促未成铁路建筑工程的进行并监管该路已成部分的行车、修养、执行借款合同范围内职权起见,亦派督办一人,分别驻扎该路工次,督理一切事宜。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 二月十五日公布的《国有铁路督办职务暂行章程》规定,督办由国民政府简派,承交通部长之命,管理全路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局、所各职员。
官名。国有铁路在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均设有督办一人,如汉粤川铁路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为便于督促未成铁路建筑工程的进行并监管该路已成部分的行车、修养、执行借款合同范围内职权起见,亦派督办一人,分别驻扎该路工次,督理一切事宜。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 二月十五日公布的《国有铁路督办职务暂行章程》规定,督办由国民政府简派,承交通部长之命,管理全路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局、所各职员。
流外官名。唐于门下省与中书省在主事之下各置能书一人,主书写之事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。分设于各州,统领马军。设指挥使、副使等职。
军事机构名。明成祖时京师之兵分为五军、三千、神机三大营。其主要任务是轮番训练京卫及外卫班直官军,前期用兵时并以此为主力。平时,五军营操练营阵,三千营操练巡哨,神机营操练火器。出征宿营时,大营及亲军居中
官署名。金上京设,不常置,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。其长官为提举、同提举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三至五人,后增至八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均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
秦朝的一种法律文书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保存有南郡守腾发布之文告,原简题为“语书”。内容为告诫吏民守法,宣布官吏良、恶标准,颁行于南郡地区。
官名。即右神策军护军中尉。
官名。明置,为内府库的掌库官员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①百官通称,相对民而言。②战国后期指秩位较低的官员。秦汉分长吏、少吏。一般秩位在四百石至二百石者为长吏,百石以下为少吏。历代沿称。明清称衙署房吏书办无俸禄而供事于官者。清朝分京吏、外吏两类,京吏有供事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军官,分掌军马之政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军官。以东都省太师为主官,分掌兵马之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