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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子监博士

学官名。①国子学教官,即“国子博士”。②明、清国子监置,掌博士厅事,分经讲授儒学,考校程文,偕助教、学正、学录掌六堂学生之训诲,清朝还经理南学事宜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改学为监,置三员,从八品,二十四年定置五员,《易》、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春秋》、《礼记》,人专一经,又称五经博士。永乐元年 (1403) 北京国子监置一员,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有南北监博士之别,南监仍三员,北监五员; 中都国子监曾置,洪武二十六年罢; 宣德五年(1430) 以北监博士汪奉、许子谟为翰林院检讨,自后,官满三考者皆可升翰林官,仍兼理监事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国子监博士厅置,汉三员,十年省一员,十八年置满洲一员,康熙五十二年 (1713) 又省汉一员,遂为汉、满各一员。初,汉员正八品,满员从七品,乾隆元年 (1736) 并改从七品; 光绪三十一年(1905) 省入学部,嗣以文庙、辟雍典礼隆重,仍置以分治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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