器械科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,宣统二年(1910)随司併入海军部。三年,改属军政司。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、修改、购买、保存、销发,以及枪炮、鱼雷员弁的补官、任职事项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,宣统二年(1910)随司併入海军部。三年,改属军政司。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、修改、购买、保存、销发,以及枪炮、鱼雷员弁的补官、任职事项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即“详断官”。
官名。晋设此官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治书侍御史》:“泰始四年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治书侍御史。官名,晋太始四年(公元268年)置,员额一人,品
以龙名官。详见“龙官”条。太皞部落诸氏族首领的通称。见“太皞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閤门司。秩正七品,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。
女官名,属中宫署令,掌传递信息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大长秋》:“中宫署令一人,六百石。女骑六人,丞、复道丞各一人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五部之一。掌盛京朝祭之事。顺治十五年 (1658) 设。置侍郎一人,掌部务,堂主事一人,掌档案文移; 读祝官八人、赞礼郎十六人,掌祭祀礼仪; 笔帖式十人、掌翻译缮写。分设左、右二司,左
官名。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掌检察民、刑事案件,即检察官之职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为五德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。陈置为五武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北魏亦置,但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职员
军队编制单位名。又名“卒伍”。秦百人为“卒”,五人为“伍”。《后汉书·马融传》:“曹伍相保,各有分局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侯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