咒禁博士
官名。隋朝太常寺太医署置,二员; 唐朝沿置,一员,从九品下,掌教咒禁驱邪之术。
医学学官名。隋唐置,属太医署。掌教咒禁生以咒禁,以祓除邪魅为厉。唐代咒禁博士员额一人,从九品下。所教咒禁生,员额十人。古代巫医连称,认为巫术也能治病,是一种迷信的做法。
官名。隋朝太常寺太医署置,二员; 唐朝沿置,一员,从九品下,掌教咒禁驱邪之术。
医学学官名。隋唐置,属太医署。掌教咒禁生以咒禁,以祓除邪魅为厉。唐代咒禁博士员额一人,从九品下。所教咒禁生,员额十人。古代巫医连称,认为巫术也能治病,是一种迷信的做法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县司法机关,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,受理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,设审判官,独立行使审判职务;设书记官,掌记录、编案、文牍、统计等事务。检察职务,由县长兼理。关于司法行政事务
官名。汉朝设此官,为服官之长,负责供应延服用的丝织物。其官署设在临淄和陈留郡的襄邑。参看“服官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右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弓矢、殳枪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州的等级之一。元为属于散府的州,不辖县;明清时隶属于府,亦称属州,与县同级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中书省,参议朝政、礼仪、刑狱,选用博学之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定职令,未见此职。官名。北魏置,五品中,掌议论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都官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即“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”。
军队中实行的爵位。战国秦国商鞅颁布此爵。最低一级为小夫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军爵,自一级已下至小夫,命曰校徒。”
同“邦君”。周朝称诸侯国君。《班簋铭》:“王命毛公以邦冢君、 土(徒)驭”,“伐东或(域)㾓戎”。《尚书·周书·召诰》:“太保乃以庶邦冢君,出取币,乃复入,锡周公。”
官名。 西魏、 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羽林率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