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道官之一。分掌道教事务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设二人,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,并由其保举,报部给札。道光元年(1821)定为正七品,依例升迁提举,缺出由知事等官升补。
即“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总统大臣”。
选官制度。又名察举、保举、举保。分聪明正直、贤良方正、孝悌力田、儒士、孝廉、秀才、人才、耆民、明经、文学等名目。汉制: 公卿或州郡地方官员须向皇帝推荐人才。凡得荐者,或由皇帝亲询,以观其能,量才使用;
官名。执金吾所属带兵之官。《汉书·季布传》有“中司马”,如淳说:“即中尉司马。”中尉改名执金吾后, 即改称执金吾司马, 参见“执金吾候”。
管理街坊的小吏。《旧唐书》说:“百户为里,五里为乡。两京及州县之部内,分为坊,郊外为村。里及坊村皆有正,以司督察。”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户部尚书》。职役名。自秦汉以来,乡、里组织是县以下城乡共同的基层
专差御史名。明置,其职任是督理陕西临洮、河州、西宁各茶马司,收贮川、陕地方所产官茶与少数民族交易马匹,并禁止私茶进入少数民族地区。清初沿明制置督理陕甘洮宣等处茶马御史, 康熙七年(公元1668年)省,
“大行台尚书左丞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大相,置一人,亦号大论。
官署名。元设此官署,营屯田,修城皇。见《元史·兵志二·宿卫·武卫》。
官名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谓西汉时已置此职,晋、南北朝诸代及隋唐均沿置。唐制秩从六品上,掌校典籍,侍从文章。其后金代王府中亦曾设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