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签宣徽院事
官名。金朝宣徽院置,正五品,位同知宣徽院事下。元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复置二人,正四品,位签宣徽院事下。
官名。金置,为宣徽院副长官,品位在使及同知宣徽院事之下而在判官之上。与使等共掌朝会、燕享、殿庭礼仪及监知御膳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宣徽院》。
官名。金朝宣徽院置,正五品,位同知宣徽院事下。元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复置二人,正四品,位签宣徽院事下。
官名。金置,为宣徽院副长官,品位在使及同知宣徽院事之下而在判官之上。与使等共掌朝会、燕享、殿庭礼仪及监知御膳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宣徽院》。
武官名。唐置于左右监门卫, 员额各二十人。参见“长上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,职掌不详。见《晋书·赵王伦传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多省称为小冢宰。天官府次官,员二人,佐大冢宰卿掌宫廷供奉、侍卫以及全国财政收支,百官俸给等事务,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小宰
官名。十六国刘汉置。掌官吏铨选,位次尚书仆射。属尚书省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 “省吏部,置左、右选曹尚书。”
明、清时太监的通称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统领驻守南京各路兵马。兴宗重熙四年(1035),改为南京都元帅府。
尚书左、右丞别称。
官名。明清之制,大理寺分左右二寺,各有寺副一人,为寺正的副职,康熙三十八年(公元1699年)裁撤。
官名。东汉属大长秋,秩六百石,有丞一人,均以宦者任之,主管皇后宫中所藏币帛诸物,及裁衣被补浣者。官名,汉置,俸六百石,由宦者担任,掌管中藏币帛诸物和裁缝补洗衣被的工人。有丞一人,也是宦者。西汉初属詹事
官名。秦置典客属官有行人。汉初沿置典客,景帝时更名大行令,所属有行人令及丞。武帝时改大行令为大鸿胪,行人令改称大行令,为大鸿胪的属官。其职掌与大鸿胪基本相同,只是所掌管的事有轻重之别。《汉书》颜师古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