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文馆总教习
官名。清末同文馆之官员,总管同文馆学生授课事,额一人,由洋人担任。
官名。清末同文馆之官员,总管同文馆学生授课事,额一人,由洋人担任。
官制用语,即除故官,授新官。《后汉书·杨秉传》:“七年,南巡园陵,特诏秉从……及行至南阳,左右并通奸利。诏书多所除拜。”
即“火你赤”。
见“民政部尚书”。官名,清朝置,掌主版籍,整饬风教,绥靖黎物,以奠邦治。副大臣佐之。民治,掌编审户口,兼司保息乡政。警政,掌巡察禁令,分稽行政司法。疆里,掌经界图志,审验官民土地。营缮,掌陵寝工程,修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柞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内监殿局官员,流外三品勋位。
官名。元置,员额四人,掌户部会计核算之事。
清末新军编制。不同于镇管辖下的步兵协,除有步兵二标外,还有马、炮、工程、辎重等兵种,不隶属于镇,相当于民国时期的独立旅。清末之所以有混成协的编制,是由于有些地区当时成镇的兵源不足,先编成混成协,待以后
官署名。即“陕西清吏司”。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正三品文官。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,明置,为文勋第五阶,秩正三品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隆祥使司。原为平江田赋提举司,文宗天历三年(1330)改善农提举司,掌大承天护寺田产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