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隶下大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司长官,掌罪、戎、蛮、夷、狄五隶及徒者,捕盗贼囚执之事。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罪隶中士、掌夷隶中士、掌蛮隶中士、掌戎隶中士、掌狄隶中士、掌徒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周置,掌五隶及徒者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司长官,掌罪、戎、蛮、夷、狄五隶及徒者,捕盗贼囚执之事。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罪隶中士、掌夷隶中士、掌蛮隶中士、掌戎隶中士、掌狄隶中士、掌徒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周置,掌五隶及徒者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,集书省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详见“宫伯都上士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宫内外监户及皇室地土、钱财、差役,泰殿前都点检司。置提点、正副监、丞、直长等职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内外监户及地土钱帛小大差发。其官有提点,正五品。监,从五品。副监,从六品。丞,从七品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,在知南枢院事下。官名,辽朝置,为南枢密院官员,位在枢密使下,佐枢密使掌文选、部族、丁赋之政,凡契丹之民皆归其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南院”条。
官名,汉置,掌西域屯田事。《后汉书·西域传》:“元帝又置戊、已二校尉,屯田于车师前王庭。”“后阿罗多复从匈奴中还,与卑君争国,颇收其国人。戊校尉阎详虑其诏引北虏,将乱西域,乃开信告示,许复为王,阿罗多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以武清(今河北安次南)等十一处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。后又设大都随路管民都提领所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并两所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,隶会福总管府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八安将军之一,只授予在朝中任职的官员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为重号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改定官制后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
命妇封号名。宋朝置,以封婕妤祖母、母,签书枢密院事曾祖母、祖母、母,三司使祖母、母,散骑常侍、太子宾客、御史中丞、尚书左右丞、侍郎、给事中、谏议大夫、中书舍人、卿、监等及团练使以上武臣之母。徽宗政和二
亦称“大氏族”,是原始社会中介于氏族与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。通常是由两个以上血缘相近的氏族联结而成,胞族的职能多半在宗教方面,它有自己的神灵,祭司和节日,举行各自的宗教仪式,部落间发生战事时,各个胞族都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王国中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