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夏军职,在副统之下,步马将佐之上。
官名。即太子家令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改太子家令。参见“太子家令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宫府寺”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理旗政。《闬硕鼎铭》:“王命闬硕司旂井 (型)。”
官名。金国史院置,从九品,掌修国史,地位在编修官之下。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缮写满、汉文的题本。凡科抄交刑部办理事件,由关系司承办,具稿呈堂官阅后,再由汉本房缮写正式题本上报。设堂主事满三人,汉军一人,缮本笔帖式二十八人,经承十四人。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。
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。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太学行混补法,以考生太多,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。后每遇科举年分,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,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,于本州备案,待太学补试,出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属门下省。统辖管理通事舍人等事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(1389)于殿庭仪礼司置左、右各二人,正九品,佐司正、司副掌司事。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,遂罢。
直集贤院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