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理判官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(979)置,选牙校中晓法律、高赀者充任,属司理院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(979)置,选牙校中晓法律、高赀者充任,属司理院。
即“举状”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原北平清吏司而置,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。十八年定都北京后罢。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司。沿革与户部北京清吏司同。
官名。唐朝宗正寺太子庙次官,置一人,正九品下。参见“太子庙令”。官名。唐置,为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。见“太子庙令”条。
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。北枢密院官员,低于知北院枢密使事,高于副使。
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隋有左右屯卫,唐因之,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为左右威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左右威卫为左右豹韬卫, 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后又为左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全国路政,凡铁路及电车各事皆属之。置郎中二人,员外郎三人,主事六人等。官署名。(1)清末置,属邮传部。掌全国路政。凡规划路线、厘定规制、筹还借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北狄传》: “武帝时,有骑督綦毋伣邪伐吴有功,迁赤沙都尉。”
官名。明朝王府长史司置,初设三人,后革二人,未人流。掌接对宾客,安排仪事等。
唐五坊之一,以鹘坊奉御为主官。见“五坊”。
见“大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