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“精膳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位七品。或说属太官令。见《通典 ·职官一八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七品,掌监膳食,属太官令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兼理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五月一日公布的《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》的规定,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,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;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,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使官随员,副使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若过邦至于境,使次介假道,束帛将命于朝。”
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大克鼎》有“易汝史、小臣、霝龠、鼓钟”之语。郭沫若说:“霝龠、鼓钟亦与史、小臣为对,均是官名。霝龠殆《周官》之籥师。”《周礼》中的籥师属于春官,掌教国子舞羽吹籥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服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,为司仗、典仗之佐。协掌朝贺时帅女官擎执仪仗之事。唐改正八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女官名。唐、金皆置此官,正八品,掌仗卫兵器等事。见《
官名。北齐鸿胪寺司仪署次官。唐朝沿置,一员,正九品下,佐司仪令掌凶礼丧葬之具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,为鸿胪寺司仪署长官,一员,正九品,典陈设、引奏。
官名。清朝尚虞备用处属官。拜唐阿,满语意为执事官。这里指尚虞备用处之一般侍卫,额设四十人,掌为皇帝巡狩垂钓做准备工作。
即乙室部大王。即“乙室王”,见此条。
官署名。宋朝养马机构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(1011)置于开封,有上、下二监,各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掌治疗病马、申报滋生马驹数目。初隶群牧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属太仆寺。官署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