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录参军事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京兆府录事参军事置。其后西都、东都、北都三都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并置,各二员,正七品上。掌符印,参议府政得失。宋朝诸府置,掌府衙庶务,户婚诉讼,通书六曹案牒。带京朝官、选人、三班使臣等阶官或试衔者任职,则称“知录”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一度改签书判官厅公事为司录参军,高宗建炎元年(1127)复旧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京兆府录事参军事置。其后西都、东都、北都三都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并置,各二员,正七品上。掌符印,参议府政得失。宋朝诸府置,掌府衙庶务,户婚诉讼,通书六曹案牒。带京朝官、选人、三班使臣等阶官或试衔者任职,则称“知录”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一度改签书判官厅公事为司录参军,高宗建炎元年(1127)复旧。
参见“令史”。官名,东汉置,为尚书佐吏,俸二百石,共十八人,每曹三人,后增剧曹三人,合二十一人,掌文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其后,魏晋南朝皆置。隋,不参官品,唐为流外官,职位远非东汉之比。见
官名。唐、宋节度使属官。唐朝以押衙充任,宋初因之。南宋临安府亦置。掌有关细务。
两晋、南朝指加持节都督号之诸公府。
官名,汉置,京辅都尉,掌京城及郊区的治安。守:兼任。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于是凤荐尊,征为谏大夫,守京辅都尉,行京兆尹事。”参看“守”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,北周于春官府礼部下大夫之下置司玄中士,正二命;司玄下士,正一命。掌道门之政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守庙中大夫属官。佐守庙中大夫、小守庙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守庙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六府诸
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为水司空长副贰。官名,西汉置,助水司空长掌管上林诏狱囚徒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水衡都尉》,参看《水司空长》条。
监狱名。明置,拘禁陪都应天府地区案犯,由司狱主管。
官署名。①战国秦置,掌工官。亦以称其长官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 “大(太)官、右府、左府、右采铁、左采铁课殿,赀啬夫一盾。”②即左千牛卫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改左备身府置,高宗显庆五年(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钟师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磐师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;分别掌教乐器中的钟磐之属。北周综此二职于春官府乐部中大夫之下置司钟磐中士,正二命;司钟磬下士,正一命。掌教奏钟磬之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