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录中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“同知枢密院事”简称。
学校名。隋朝置为国子学之一,设博士一人,掌教授学。唐初废。高宗显庆元年(656)复置,三年又废,以博士以下隶太史局。龙朔二年(662)复置,属国子监。设博士二人,从九品下; 助教一人。掌教八品以下官子
官名。西晋置,分南北东西四部,掌督诸郡县冶令。隶卫尉。东晋省。
官名。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的执事小吏。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司马师命负侯者,执旌以负侯。”
官署名。南宋初置,隶宣抚司,掌招纳沦陷区军民。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俄罗斯馆之主官。掌接待来京俄商、俄人居住之事。设一人,由本院堂官派充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,掌理卫生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撤,其事权并归民政科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处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军学处事。
官名。西晋置,为领兵武职,属东羌校尉。见《晋书·李流载记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辽北、南护卫府各设右护卫司,与左护卫司分领护卫府护卫。皇太后宫亦有右护卫。置太保、右护卫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