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置、设立某官。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: “王伯之令也,引其封疆而树之官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医治畜兽等事。置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名,汉置,掌教弩射。五营,指长水、步兵、射声、屯骑、越骑五营,其营长官称校尉。弩师,教官,掌教射技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调(选)五营弩师,郡举五人,令教习战射。”
官名。南宋宁宗嘉泰元年(1201)始置,为贴职之一,作为特恩以授鸿儒。官名。南宋嘉泰三年(公元1202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时,英宗为太子,曾任此职,为宗正寺长官,后不除人。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互市监次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骑曹从事”。
官名。宋朝发兵征讨时或置,为临时军事统帅。
官名合称。东汉于京师洛阳置左部、右部、东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尉,典兵,负责京师治安,合称为六部尉。亦作六部都尉。曹操曾任洛阳北部尉。西晋沿置。东晋于京师建康亦置。北魏迁都洛阳后复置,初职任较轻,宣武帝
官署名。明朝置,隶户部。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二人,从九品,嘉靖(1522—1566)中革副使一人。掌收存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四川、江西、湖广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布政司以及应天府、南直隶各府州解到铜、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