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。
官名。长流贼曹长官。常省称为“长流参军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长流曹”。
官名。宋初置,见“祠部司”。
官名,即捕盗都尉,掌寻捕盗贼及三辅治安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“三辅盗贼麻起,乃置捕盗都尉官。”
官名,为都护之副,掌佐都护行施职事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西域都护加官,宣帝地节二年初置,以骑都尉、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,有副校尉,秩比二千石,丞一人,司马、候、千人各二人。”参看“西域都护”条。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三年(222)置,为将军名号,二品,不常设。晋沿置,官品同,开府者皆位从公。将军名号,三国魏置,不常设,二品。晋沿置,开府者位从公。见《二十六史大辞典·两晋南朝职官(品秩)简表》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,主迎送宾客,亦指军中主侦察或伺望敌情的小吏,汉朝沿称。如京师诸城门有门候。军中下级武官亦多有称候者,如东汉大将军营部下有军候、假候等,为一级指挥官。边郡所置有候官、候长。西域等诸国或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(1860)始设。位高于神使。系衔另冠以二字,如忠鲰神将,但多数无特号或数字。受封者仅十余人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。《天王诏旨》中有护京神将,其官阶低于
拟职制度。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,先由吏部、兵部提名,经门下省量其阶资、校其才用而审定; 若拟职不当,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,谓之过官。唐朝制度,门下省审定吏部、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。《
天子外出巡幸居止之处。明朝永乐七年(1409)年起,成祖长期离京师(今南京)赴北京经营迁都及北征诸事项,于北京分置诸司衙门,均加“行在”二字,称行在某部、行在都察院、行在五军都督府等。详见诸条。行在,